向他人提供用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,应按共同犯罪论处
2024年 7月 30日
裁判要旨 明知他人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,向其销售用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提供10人次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共犯。 【案情】 2022年1月开始,被告人申某某、吴某
裁判要旨 明知他人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,向其销售用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提供10人次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共犯。 【案情】 2022年1月开始,被告人申某某、吴某